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条件如下: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3、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
4、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5、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那些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1、为了确保这类医疗器械的流通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需要对其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管。
2、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或个人需要进行备案,并满足一定的条件。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具备相应的ZIZI和资格,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
2、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以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3、具备相应的贮存条件,如仓库、设施等,以确保医疗器械的妥善保存;
4、具备相应的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以确保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或个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进行备案。这些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ZIZI和资格、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贮存条件以及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并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才能确保二类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流通和使用。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条件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X线拍片机、B超、显微镜、生化仪等都属于二类医疗器械。自2014年6月1日起,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要求的备案材料。接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场对备案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二类备案流程:
1.进入市场监管局二类医疗器械办事平台查看所有的办理明细。
2.使用法人的账号登录,因为要关联到企业信息才能正常办理。
3.审核通过即可下发二类医疗备案证,自行打印出来即可。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发生其他变化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备案或者报告